根据工作需要,江永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
驾驶员1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驾驶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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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2)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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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持有B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满2年以上驾龄、驾驶技术娴熟,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2022年公务员考试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江永县人民法院5楼政治部(5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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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江永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五、面试
本次招聘以面试结合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考察和资格复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工作作风、职位匹配、任职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从参加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1.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用工形式: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劳务派遣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因工作需要续签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劳动合同;
3.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含社会保险),转正后工资面议。
九、有关事项
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
1.本次招聘不收取应聘者任何费用(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永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746-5722512,15211695910(蒋)。
江永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