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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南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公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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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永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及各信息网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毕业文凭(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相关资格证书、简历,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的电子版发至 20832435@qq.com。(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院办公室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402室。(永州市湘永路267号)。

4.报名电话与联系人:吕女士:13607462020;办公室电话:0746-8373933

(三)资格审查

由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

(四)试用与考评

1.资格审查合格者按通知时间到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面试。

2.面试合格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考评通过后,报请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3.应届毕业生试用期间专科学历的工资待遇为1500元/月,本科学历的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研究生学历的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4.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者,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3000元/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专家试用期工资待遇为5000元/月),生活补贴300元,住宿统一安排。试用期间无绩效工资。

5.试用期间,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或不符合招聘工作岗位要求的,我院有权辞退。

(五)体检

试用一个月后,由院办公室安排至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试用期考评和体检情况,对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五、正式聘用、待遇

1、公示期届满,按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和我局、院里有关政策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被聘用者应当服从工作安排,可以调整到院下设分院工作。

3、聘用期间,聘用人员享受院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及五险一金工资待遇及福利,专业技术人员还另外享受业务绩效工资,业务绩效工资按院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执行。(为积极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和高学历人才,中级职称工程师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8万元,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0万元,教授级高工或专家工资待遇年薪不低于12万元(以上不含五险一金),并享受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养经费扶持)

原标题:2018年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招聘简章

201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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