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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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永州市教育局直属10个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集中统一笔试,分类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并按程序审批聘用。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应聘条件、笔试科目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形式
见附件1:《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报考的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5:《同意推荐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实物)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要求,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归口管理原则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资格审查中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为准。
(二)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限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并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4.未满国家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网站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1年6月29日8:00至7月1日17:00,之后不再接受新的考生报名。(出生年月无法填写的,请对ie浏览器进行兼容性视图设置),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永州人事考试网(www.8329607.com)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也可通过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的相关链接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5kb以上,照片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3.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公布在岗位表上。
②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记住自己的报名序列号,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③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等信息(含标点符号、括号内容)必须一字不差地按照证明证件填写,否则按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处理。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④市人事考试院在6月30日至7月1日每天上午9:00发布各岗位报名统计数。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名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合格的除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结束,不接受新的考生 报名;已经提交信息的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者除外)。
(二)网上资格初审和网上缴费
1.资格初审
6月29日至7月1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可以进行网上缴费,初审合格者不能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初审不合格者,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招聘岗位。
2.网上缴费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须交考务费50元/人。报考人员登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建设银行网银),网上缴费时间截止7月2日17:00。
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退还报考人员考务费,考生缺席考试,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退费。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务请关注本人的资格初审状态,并必须及时进行网上缴费,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同时请随时关注相关考试动态公告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并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8日至7月10日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一)开考比例。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招聘单位要求降低开考比例开考的,须专题报告,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方能开考。
(二)笔试科目及范围。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的内容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实行百分制。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7月10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载明的为准。
八、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复审。审查时间另行公告。
2.审查对象。参加笔试考生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缺考考生不得列入审查对象。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审查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有效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复审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等。资格复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和报考人员填写的网上报名信息,查验证件、证明。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限内提供证件、证明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
4.资格复审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公告发布后不再递补,未按时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人员视为缺考。
九、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的对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对象。招聘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对象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对象。
2.等额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的,应聘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考官组、同一套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题本)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人员的有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平均分或及格分(7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十、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成绩×40%,笔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按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所有考官评分总分进行排名。
十一、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确定的拟聘人数,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的重点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
十三、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格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适当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体检、考察或公示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十四、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招聘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
十五、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笔试、资格复审、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期间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考生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考生进入考场前均须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具体见附件(附件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考生健康申报表》)。
为维护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招聘单位可能根据疫情形势在必要时调整防疫健康筛查方案。考生必须按要求配合完成疾病筛查工作,并在招考各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好口罩。
十六、工作纪律与要求
1.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于招聘工作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3.报考人员应当诚信应聘,珍惜公共资源,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结束后,入围人员放弃体检、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资格的,3年内不得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违反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746-8212771 永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永州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1 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 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2021年江永县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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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江永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编内招聘、按需设岗、按岗竞聘、择优录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选拔优秀教师,促进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55名:职高专业教师5名,乡镇初中教师14名,村、完小教师6名,幼儿园教师30名。
2.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附件1)。
3.职高教师,由用人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具体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并会同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和监督。
三、报考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
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有舞弊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和发布公告
制定招聘公告,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江永县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3日
报名地点: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综合实训大楼一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一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根据湘政发〔2020〕10号规定,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和认定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个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考试承诺书》。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委托他人代报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由考生本人书写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每个岗位开考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注意事项:报名时,一定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新冠疫情防控。近一月内有发烧、咳嗽等症状和来自高风险疫区或与感染新冠肺炎人员有接触进入永州须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员,必须要委托人代报名。
3.资格审查
由县教育局初审认定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归口管理原则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
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聘。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所有应聘考生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
①职高专业教师:职高对应学科的内容。
②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内容。
③村、完小教师:小学对应学科的内容。
④幼儿园教师:幼儿教育心理学、保教知识与能力等幼教基础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具体见考试公告及准考证。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前3天,考生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教育局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由考生本人书写的委托书。
(4)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示后3天内,由考生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江永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接受复查申请。
(5)对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与招聘职数为1:1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及范围:
①职高专业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专业技能操作方式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的专业技能操作。
②初中、小学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试教(上课)方式进行。
③幼儿园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试教(上课)和才艺展示(在弹、唱、跳、画四项中任选两项)的方式进行。试教占60分,才艺展示占40分(才艺展示所需器材自备,所选项目应适宜于室内展示)。
试教范围为:初中教师为本县初中二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初中化学教师为本县初中三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为本县小学三年级现行的对应学科教材;幼儿园教师为本县幼儿园大班现行的教材。
(3)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根据《关于把毒品尿液检测纳入国家公职人员体检内容的通知》(永禁毒办〔2019〕25号)要求,将毒品尿液检测纳入体检范围。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人员,不予聘用。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一次。
(五)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位匹配、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一经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相符或资料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依次递补,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进行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聘用审批及鉴证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经江永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同时由县教育局按程序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办理聘用手续后,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不负责任提供不实证件或资料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六、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一)编制管理:聘用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纳入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
(二)服务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其中被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能调离本县。服务期间辞职的,按照聘用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三)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要随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应聘人员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伪造虚假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严格“持证上岗”,除应聘职高专业教师的人员外,所有应聘人员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录聘资格。应聘职高专业教师的人员,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科目的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参加我县所有教师招聘活动,必须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参加相关应聘活动;高风险地区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公开江永县纪委监委、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江永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二)监督举报电话
江永县纪委监委:0746-5722857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751256
江永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2372005
九、咨询电话
江永县教育局:0746-5723053,人事股:0746-2372019,
联系人:刘老师(13469365949)、李老师(13874626593)
十、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永县委组织部
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永县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1.附件1-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及要求2.
附件2-江永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3.
附件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本)4.
附件4-诚信考试承诺书5.
附件5-江永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
湖南省道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滑动查看)
经道县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我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6人(含永州工贸学校3人),为做好教师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及职位要求计划招聘126人(含永州工贸学校3人),公开招聘具体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道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二、报考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4.符合应聘岗位具体的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见《道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附件1);(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近3年内受到过党(团)纪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政(校)纪记过以上处分的;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有舞弊行为),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5.已属于我县在职在编人员或特岗教师;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程序按照县委编办核准的岗位和用编计划制定教师招聘方案和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按程序进行。(一)制定和发布公告制定教师招聘公告,经道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道县教育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公告。(二)高中阶段教师招聘(含永州工贸学校)(33人)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由相关学校,依照有关政策规定制定公告、报名、笔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工作方案,所有工作方案须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备案后,由各高中阶段学校组织实施,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部门共同监督指导。1.高中阶段教师招聘计划:永州工贸学校3人、道县二中5人、道县五中7人、道县敦颐高中18人。(1)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4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1个职位。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高中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可以将报名相关信息发送到相关学校指定报名邮箱报名。报名须提供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pdf扫描件和报名须填写所需资料,以邮件标题为:“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发送至相关学校指定的电子邮件报名邮箱永州工贸学校报名邮箱:524149929@qq.com道县二中报名邮箱:1031914783@qq.com道县五中报名邮箱:2706382788@qq.com道县敦颐高中报名邮箱:445301501@qq.com(2)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永州工贸学校、道县二中、道县五中、道县敦颐高中等学校电话通知。(3)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少数紧缺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外),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对取消招聘计划的,该职位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当天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若要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须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另行公告。(4)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职称证书专业不一致时,可选其中任意一项证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5)考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有关要求①笔试内容:教师岗位为本县现行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相对应学科教材内容。②总分和时量:总分100分,时量120分钟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a、根据招聘职位数,按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如出现末位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b、测试内容:教师岗位为本县高中一年级下册对应学科和工贸学校现行对应学科教材内容;c、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2.高中阶段教师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三)初中、小学教师招聘(93人)县直学校7人,县城初中22人,农村初中15人,县城小学14人,农村小学35人。1.报名(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6月30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1个职位。现场报名: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道县教育局二楼大会议室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因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应聘者,可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发送到教育局指定邮箱进行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的pdf扫描件和报名须填写所需资料,以邮件标题为:“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发送至教育局指定报名邮箱398216775@qq.com。(2)相关说明:报名者填写《道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3)、《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4)和近期1寸彩色相片。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在2021年8月31前取得毕业证书。(3)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专业和职称证书专业不一致时,可选其中任意一项证书专业报考相应岗位。(4)不收取报名费。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县教育局负责。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要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由教育局负责通知,要求考生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前,携带报名表、本人毕业证、有效期内的学历备案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教育局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证件的真实性由教育局负责审核。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资格,并按要求递补一次。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3.准考证领取:应聘者本人于7月5日在上班时间内错峰持身份证到道县教育局(新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4.笔试:满分100分。(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除部分紧缺急需专业经批准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予以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在报名结束前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实际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同科目(同试卷)的平均分或60分以上方可进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心理学报名人数低于1:10的直接参加面试,但是报名人数达到1:10及以上的需参加笔试,按招聘职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2)笔试分值占比笔试总分为100分,综合成绩按《道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及要求》进行折合。(3)笔试时间:7月6日上午9点-11点。(4)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5)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具体内容如下:①初中教师:初中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②小学教师: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为对应学科的教材内容,其它学科为对应学科的基础知识;教学点教师为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各占50%。③笔试成绩复查: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在成绩公示次日,由本人书面申请复查,逾期不再受理。5.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1)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7月12日上午8点开始;(2)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地点:待定(另行公告)(3)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县城初中、县城小学、农村初中、农村小学、乡村振兴计划教师招聘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①根据招聘职数按1:2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象。②如出现末位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一并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对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不能低于7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③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名单公布前如果有考生提出放弃,可以递补,公布后不再递补。(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①小学教师:本县五年级现行下册对应学科教材内容;②初中教师:本县初中二年级下册对应学科教材内容;③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除试教外,还要进行特长展示(特长展示所需器材自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占70分,特长展示占30分,音乐、体育专业教师分评委指定项目和考生自备项目展示,美术专业教师只展示评委指定项目;(四)心理教育教师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高、初中学生心理健康辅导教育内容为准。(五)体检1.确定体检对象以岗位计划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异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根据新的文件精神,增加吸食毒品检测项目。3.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织,纪检全程监督,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4.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环节中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递补不得超过两次,此后环节一律不递补。5.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六)考察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由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重点是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职位匹配、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相符或资料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方式,因对象而定,形成书面考察结论。(七)公示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公示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名单在道县人社局网站、道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八)聘用审批及鉴证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报道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报县人社局备案,同时按程序办理进编、进人手续,其编制纳入县教育局统一管理,试用期按《道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试用期期限的有关规定》(道人社发〔2020〕11号)文件执行,实行县管校聘,服务期5年以上。用人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并由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四、招聘人员管理、工作待遇及安排(一)编制管理:招聘的教师为道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二)普通教师招聘待遇1.招聘的教师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等人员的待遇标准执行。2.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根据任教学校距离县城的远近,发放农村教师岗位津贴。3.符合我县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我县人才引进相关待遇。(三)工作安排1.高中教师安排在高中学校任教。2.县城初中、小学教师安排在县城初中、小学任教。3.农村初中、小学教师安排在农村初中、小学任教。4.农村小学教学点教师安排在农村教学点工作。除高中学校外,具体到校的岗位由道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缺编情况制订,并进行公示。拟聘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道县教育局提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自行选择岗位。五、有关要求(一)要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永州工贸学校除外)。(二)入伍大学毕业生退伍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享受应届毕业生录(聘)用同等政策。(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同等对待。(四)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向道县教育局递交诚信承诺书,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否则取消应聘资格。(五)诚信应聘。拟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后,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低于5年,服务期内不能调动,要求辞职的需要提前3个月向道县教育局、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否则不予办理。服务期内辞职不享受相关待遇,并承担违约责任。(六)应聘人员要随时了解招聘相关信息,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七)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的处理。对违纪、违规、造假等行为按规定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八)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九)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我县所有教师招聘活动,必须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参加相关应聘活动;高风险地区必须出示近期核酸检测合格报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六、纪律与监督(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学校自主招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除处理当事人外,还要追究招聘单位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二)监督、咨询电话:监督: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6-5236636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746-5235502咨询: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46-5211289道县教育局0746-5235621? 0746-5235656永州工贸学校 ?何老师 18307473412道县二中???? 何老师?13574627895道县五中???? 彭老师 18244792968道县敦颐高中 ?张老师?13974661537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道县教育局2021年6月11日
附件2 道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附件4 诚信应聘承诺书
来源:永州发布综合整理自永州人事考试网、江永县人民政府、道县人民政府
编辑:邓圆圆
二审:朱文秀 三审:赵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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