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设在县司法局政工室,联系人:兰蓉蓉,手机18153385816。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复退证件)、②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③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证明、④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人员持上述资料到司法局政工室填写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一旦进入面试环节,即不得无故、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和录用资格,以免浪费考试资源。
(3)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录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录用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2.面试
按笔试成绩1:2比例确认面试名单。面试采取封闭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等能力。
3、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等额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按医院标准收取,由考生个人自负。